1.加一箱油多花4.5元!油价连续8次不调整后,今年价格首次上调

最近油价是多少_最近油价格调整最新消息新闻

油价在影响幅度下降,这个新闻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,因为今年油价出现了多次下降的情况,很多对油价的调整是不了解的,首先在我们国内油价调整它是有一个周期的,通常是以10个工作日为准,那么在这个周期之内,油价的调整是如何确定的呢?

在这个周期内,我们国内油价的调整一般分为以下几种情况:在08年我们国家制定了关于国内油价的调整方法,我们国内成品油的价格是会受到国际油价的影响的,所以我们在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的时候,一般会参考国际油价的波动来进行调整,通常会在连续的22个工作日之内的平均价格,所以可以看出我们国内成品油价格的调整,它会是有一个波动的,具体的我们可以参考最新的油价。

在2013年发改委将调价的周期缩短到了10天,这样国内油价的变动与国际油价联系更密切了,调价也更频繁。同时取消了4%的幅度限制,为节约社会成本,当汽油、柴油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,不作调整,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。除此之外在2016年,国际油价持续低迷,我国发改委发布调价新政策,当国际油价低于每桶40美元的时候,国内成品油价格不再下调,这就划定了我们价格调整的下限。

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油价的调整所受到的影响因素还是非常多的,首先国际局势影响到油价的调整是最为重要的一个因素,同时我们国内油价的变动和国际油价的变动联系是非常密切的,所以调价也会比较频繁,同时国际油价如果走低,我们国内的油价也会偏低这是一个必然的规律,如果大家比较关心油价是如何调整的,可以多多的去阅读相关方面的资料了解一下国际油价的趋势,这样可以更加有效的判断出我们油价调整的趋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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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改委18日表示,根据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》第七条规定,本次汽、柴油价格不作调整,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。

自2017年8月4日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以来,国际市场油价小幅波动,按现行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测算,8月18日的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与8月4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相比,调价金额每吨不足50元。

发改委表示,根据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》第七条规定,本次汽、柴油价格不作调整,未调金额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。发改委正密切跟踪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运行情况,结合国内外石油市场形势变化,进一步予以研究完善。

石油价格管理办法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规范石油价格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和《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》(国发[2008]37号)等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石油生产、批发和零售等经营活动的价格行为,适用本办法。

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,成品油指汽油、柴油。石油价格包括原油价格和成品油价格。成品油价格根据流通环节和销售方式,区分为供应价格、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。

第四条 原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。成品油区别情况,分别实行指导价和定价。

(一)汽、柴油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,向社会批发企业和铁路、交通等专项用户供应汽、柴油供应价格,实行指导价。

(二)向国家储备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应汽、柴油供应价格,实行定价。

第二章 价格制定与调整

第五条 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,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、税金、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。

第六条 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美元(含)时,按原油价格每桶40美元、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。高于每桶40美元低于80美元(含)时,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。高于每桶80美元时,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,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。高于每桶130美元(含)时,按照兼顾生产者、消费者利益,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,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,汽、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。

第七条 汽、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。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。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,不作调整,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。

当国内价格总水平出现显著上涨或发生重大突发,以及国际市场油价异常波动等特殊情形需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控时,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院同意后,可以暂停、延迟调价,或缩小调价幅度。特殊情形结束后,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报请院同意,成品油价格调整继续按照本办法确定的规则执行。

第八条 已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以及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中心城市,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按本办法第五条确定。暂未实行全省统一价格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非中心城市,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中心城市最高零售价格为基础加(减)地区间价差确定。

地区间价差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据运杂费等因素核定。省内划分的价区原则上不超过3个,价区之间的价差不高于每吨100元。省际之间价差应适当衔接。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将省内价区具体安排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。成品油零售企业在不超过汽、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,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。

第九条 成品油批发企业对零售企业的汽、柴油最高批发价格,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,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300元确定;合同未约定由供方配送的,在每吨扣减300元的基础上再减运杂费确定。运杂费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。

成品油批发企业在不超过汽、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,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。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,批发价格要相应降低。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的,批零价差不得低于每吨300元,并不得另外收取运杂费;合同未约定由供方配送的,扣除运杂费后,批零价差不得低于每吨300元,并不得强制配送。

第十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具备国家规定资质的社会批发企业的汽、柴油最高供应价格,按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。

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在不超过汽、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,与社会批发企业协商确定具体价格。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,对社会批发企业供应价格相应降低,价差不得低于每吨400元。

第十一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铁路、交通等专项用户的汽、柴油最高供应价格,按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每吨扣减400元确定。

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,与铁路、交通等专项用户协商确定具体供应价格;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,对专项用户供应价格相应降低。

专项用户是指历史上已形成独立供油系统的大用户,具体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。

第十二条 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对国家储备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汽、柴油供应价格,按全国平均最高零售价格扣减流通环节差价确定。

第十三条 本办法第五条至第十二条汽油、柴油价格均指标准品价格。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成品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。非标准品价格按照标准品价格和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。

第十四条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汽、柴油吨与升折算的系数。

第十五条 乙醇汽油价格政策按同一市场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政策执行。

第三章 信息发布

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门户网站公布按吨计算的汽、柴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,国家储备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用汽、柴油供应价格,以及汽油、柴油标准品与非标准品的品质比率。

第十七条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在指定网站公布本地区汽、柴油标准品和非标准品最高批发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。

第十八条 主要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所在地新闻媒体公布本公司的汽、柴油具体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。

第四章价格监督检查

第十九条 成品油批发、零售企业要在显著位置标识成品油的品名、规格、计价单位、价格等信息。经营企业在销售成品油时,不得以其它名目在国家规定的成品油价格之外加收或代收任何费用。

第二十条 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成品油生产、批发和零售企业的价格活动进行检查,并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。

第五章 附则

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。

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,原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(试行)》同时废止。

[汽车之家?新闻]?日前,国家发改委宣布,6月28日24时起,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开启:汽油每吨上调120元,柴油每吨均上调110元,其中92号汽油每升上调0.09元,95号汽油每升上调0.1元,0号柴油每升上调0.09元。按一般家用汽车油箱50L容量估测,加满一箱92号汽油将多花费4.5元。

依照2016年1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》:“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40?美元(含)时,按原油价格每桶40美元、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。”每桶40美元即为所谓的“地板价”。国内油价在经历了3跌8搁浅后,迎来了今年的首次上调。

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监测,时隔三个月,国际油价再次站上每桶40美元。其中,本轮成品油调价周期内(6月11日—6月27日),伦敦布伦特油价最高为每桶43.08美元,平均为每桶40.87美元。

今年1—4月,肺炎疫情全球暴发导致用油需求锐减、仓储库容极度短缺,国际油价大幅下跌至近二十年来低位。其中,4月20日纽约WTI原油5月合约临近交割前甚至跌至每桶-37.63美元的负值。极低油价给沙特、俄罗斯等主要产油国带来沉重压力,并促使各方达成新一轮历史性最大力度减产协议。随着5月OPEC+正式推进减产,美国等产油国在低油价下产量也出现下降,以及更多海外国家放宽疫情管制,需求预期得到改善,国际油价逐步回升。目前,伦敦布伦特和纽约WTI油价升至每桶41美元和39美元的水平。

国际油价还会继续涨吗?

花旗银行表示,OPEC+组织仍维持遏制原油供应的努力,美国页岩油产量近期出现下降,今年四季度布伦特原油期货平均目标在48美元/桶,2021年四季度平均目标在61美元/桶。相对看好2022年原油市场,原因是OPEC+组织在遵守减产协议方面做得较好,一些原油生产项目得以推迟,全球原油产量出现下降。

该行认为,2022年布伦特原油均价目标在59美元/桶,2023年布伦特原油均价目标在55美元/桶。随著各国放松封锁措施,全球原油需求将继续增长。但2021年下半年之前全球原油需求水平不会达到2019年的水平。7月中旬,原油库存将出现强劲增长。

对于国际油价后市走势,海通期货表示,中长期来看,基本面带动价格上行的逻辑依然生效,下半年大概率会迎来供应紧缺的局面,预计油价在此轮回调之后,如果需求端不让人失望,未来仍会重回上涨的大趋势之中。卫星数据显示,全球主要经济体的交通流量强劲回升,暗示燃料需求改善。技术公司TomTom提供的数据表明,过去几周上海的交通堵塞情形多于上年同期,莫斯科的交通状况也恢复至去年的水平。

中国5月从沙特阿拉伯的原油进口量较上年同期增长近一倍,达到历史最高水平。沙特仍是中国这个全球最大石油进口国的最大供应国。中国海关总署数据显示,5月来自沙特的原油进口量达到了916.5万吨,即216万桶/日,比2019年5月的111万桶/日增长了约95%,比4月的126万桶/日增长了71%。

不过,也有人担心美国南部几个州的感染病例数量激增,可能阻碍燃料需求的复苏,尤其是佛罗里达州和德克萨斯州等几个汽油消费量最大的州。

不少经济学家表示,在过去一个月中,全球经济前景有所恶化,衰退的程度料将比早先预计的还要深。CMC?Markets首席市场策略师Michael?McCarthy认为:“市场确实忽略了供需基本面,似乎更多为交投情绪所左右。”

此外,由于全球疫情持续反弹,IMF发出最新警告称,金融市场的乐观情绪与全球经济的演变之间已经出现了脱节,如果肺炎疫情传播范围再次扩大、封锁措施重新实施或贸易紧张局势再次激增,股票和其他风险资产的市场可能会遭受第二次暴跌。(部分消息来源:深圳证券时报社·e公司官微、杭州交通918;编译/汽车之家?毕业)